历史学家通常把埃及王朝时期分为七个阶段和31个王朝。即(1)早期王朝(一、二王朝,前3100~前2686);(2)古王国(三至六王朝,前2686~前2183年);(3)一中间期(七至十王朝,前2181-前2040);(43中王国(十一、十二王朝,前2040-前1786;(5)二中间期(十三至十七王朝,前1786~前1567);(6)新王国(十八至二十王朝,前1567-前1085);(7)后王朝(二十一至三十一王朝,前1085-前332)。王朝时期国王称号为“法老”,故王朝时期的埃及称作“法老埃及”。 1.早期王朝:前3100年,美尼斯建立的一王朝实行君主制.王权世袭.初步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,设灌溉大臣、国务大臣等官职。为了巩固统一,国家建立了强大的常备军。美尼斯的继承者为加强中央集权,进行南征,把南部边界推进到尼罗河一瀑布附近,对下埃及加强控制,在上下埃及交汇处建立了新都白城(六王朝改称孟菲斯),井把上、下埃及的王冠合二为一、作为国王的王冠,象征上、下埃及的统一。但埃及的真正统一,到二王朝末期才实现。 |